追踪报道:药监码暂停72小时,有重生迹象?

时间:2016-02-25 来源:

        2016年2月20日下午,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消息,宣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备受争议近10年的药品电子监管码风波至此才算闹出个突然的结果。
        小编注意到,同样的电子监管码叫停事件,其实在8年前就曾上演过。2008年8月25日,国家食品安全法草案删除了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实行监管码制度的规定,源自监管码制度遭19家知名食品企业联合上书抗议,以及多家防伪企业的反垄断诉讼。
  既然电子监管码的监管早就暴露出太多质疑,为何药品电子监管码可以坚持到今天?对于药包印刷企业来说,到底经历了怎样的爱恨挣扎?
  不做药监码 就退出药包市场吧
  药品电子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身份证,其作用是防伪和追溯,将从药品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全部进行记录。当有问题出现时,可快速召回药品,将制药企业和社会的损失减到最低。
  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印制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要求,一般的操作和生产流程是:制药企业生产产品之前,首先从电子监管网上下载数据包(即码),再将监管码给药包印刷企业,药包印刷企业根据生产要求进行排序处理,印刷完毕后再将数据在电子监管网的数据库中激活。药品上市之后,消费者就可以根据产品上的赋码进行实时真伪查询,生产企业也可以根据赋码对产品在召回时追溯其过程。
  在药品电子监管码推行之初,就一度得到制药企业和药品零售商的百般阻挠。药包印刷企业对此也颇感纠结和迷茫,有些药包印企把电子监管码看做“麻烦”而避之不及,有些印企积极响应了国家号召,政策一出就立即上马了监管码喷墨设备。
  鲁信天一总经理朱立和回忆道:“做电子监管码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一道工序,反而价格还提不上去,当时的喷墨设备也不成熟,确实挺难的。”
  这样的体会也得到了很多药包印刷企业的共鸣,但因为是国家强制性要求,不做电子监管码只能挥泪退出药包市场,大多数药包印刷企业不得不赶着鸭子上架,就算不是那么赢利可观,也坚持做了下来。
  可变数据印刷带来的增值机会
  在电子监管码推行初期,由于药包印刷企业对政策的不明朗和不确定性,大都采取了简单的条码打印机打印或者使用低廉、低速的喷墨印刷设备来完成的方式。
  但随着防伪技术的提升,以及全社会对商品溯源的认可,药包印刷企业也慢慢接受了药品电子监管码,甚至看到了这一可变数据印刷为企业带来的增值机会。
  同时,喷码设备生产商也勇敢地推出了更多设备选择,如水性喷墨、UV喷墨、激光标签等等喷码设备。
  药品电子监管码印刷已经逐渐实现了从批量到大量、低速到高度、方案日益环保的方向的转变。整个市场看起来还是极具吸引力的,陆续也有后来者进入。
        神马?!药监码“取消”了!
  某药包印刷企业之前都是将喷码外包,依据2015年食药监总局要强制推行电子监管码的规定,终于下定决心引进一台100多万元的喷码设备,年前刚支付了厂家20万定金。如今,他们却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设备不要,20万元就平白无故没了;设备拉回来,不知道以后还需不需要喷码。
  “食药监管总局要求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药包必须加印药品电子监管码。这才刚刚统一就暂停了,真是太突然了!”朱立和非常无奈,“目前,我们还没接到药厂的反馈意见,生产仍在做。”
  九星包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伟军说:“这两天,我们的线上线下订单都受到很大影响。生产继续进行,但我们只能做空码处理。重新改版的话,客户时间上等不了,成本也耗不起。”
  同样,受到冲击的还有那些生产喷码机的喷墨印刷设备生产商。据悉,苍南有个体外加工的喷码机30余台,如今新政策一出,只能观望了。
  利益博弈背后的替罪羊
  本次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普遍被认为是,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起诉国家食药监总局。之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而其管理后台的归属问题也一直备受质疑。
  科印印刷网第一时间报道之后,也有网友在后台留言,“药监码的功能是很强大的,推行药监码或溯源码本身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利益分配以及大数据的监管归属和使用权的争夺,闹得监管码变成了替罪羊。”
  这一事件暴露了电子监管码监管层面的问题,作为药品产业链的配套加工商,也许印刷企业更愿意把自己置身于药品零售企业与药监码平台运营方之间利益的博弈之外。“为了一个责任主体的更换,而叫停一项实施已久而且是防伪相对有效和追溯可行的解决方案,只能说明相关政府部门处事不够成熟,怕承担责任。”有行业人士这样说。
  如果有些“权”离“利”太近了,就容易使得“权”失去公信力。从整个社会发展来看,政府的归政府,还市场一片自由竞争的净土,反而是一件好事。
  药包印刷企业不慌!药监码也许是“换上马夹”再回来
      先不论药品电子监管码暂停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药品的防伪和追溯功能必须存在下去。我们也注意到,药监局宣布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同时,也发布了公开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的意见,将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调整为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食药监总局暂停电子监管码并不意味着要取消电子监管码。”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表示,国务院此前发布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就提出了要推进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这个大方向不会改变。
  对于未来的药品追溯系统,到底什么样?朱立和说,“简单、成本低、达到防伪追溯功能即可。”
  也有分析认为,根据CFDA发布的2015年第1号公告,不少药品经营企业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电子监管系统建设,药包印刷企业的赋码设备也付出了不少成本,未来新建的药品追溯体系应考虑到两个系统兼容的问题。
  对于药包印刷企业来说,先不必惊慌,也许药品电子监管码只是“换上马夹”再回来。科印印刷网将会与您共同关注这一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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